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二分局与华智交、道明光学结合新国标、新技术、新结构,联合研制开发出符合国标《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5768.2—2022)中新增加的“交通事故管理标志”,并已成功在G93成渝环线高速绵阳段落地使用。
此研发成果满足交通事故管理标志的制作要求,在多雾、雨雪等特殊气候以及夜间都能确保标志清晰可见,并有效解决了目前市场上产品不达标、反光膜易黄变、脱层、粉化等各种不良问题。
01标准依据
今年3月15日,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发布了新版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5768.2—2022),于10月1日实施。新国标新增加了粉红色或荧光粉红色作为交通事故管理区的警告标志底色,同时增加了交通事故管理标志(警37),用以警告前方路段正在进行道路交通事故管理,车辆驾驶人应减速慢行、停车等候或绕道行驶。该标志为粉红色底或荧光粉红色底、黑文字,更加醒目,视认性强,作为临时性标志支设在进行交通事故管理的路段适当位置。
采用全透导光发光技术的“交通事故管理标志”在预防二次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产财产安全方面能够起到重要作用,是国内主动发光道路交通标志小型化的一次成功开发。
版面单面全透发光,由单侧发光源、导光板、扩散板组合而成,面板发光均匀、视认性好;
最高可提高4倍可视距离,在雨雪、雾霾等不良天气和夜间都能确保标志清晰可见,弥补逆反射标志在不良天气条件下有效视距不足的缺陷;
版面图文发光与反光效果一致,保证了标志的合法性、有效性;
标志结构可实现IP55防水防尘、性能优;
标体仅8mm厚,铝合金圆角边框包边,整体轻盈美观,占用空间小、收取快捷、适用于各种天气环境,可作为交警的重要装备之一。
02标准依据
标志表面采用微棱镜型粉红色反光膜,满足国家标准《道路交通反光膜》(GB/T 18833—2012)中对反光膜各项性能的要求。
同时符合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规范 第1部分:高速公路》(GA/T1044.1—2012)“夜间雨雾霾等能见度不良天气下,应使用主动发光式警示标志”的规定。
在成功研制粉红色反光膜的基础上,四川高速公安二分局结合多年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风险识别、隐患防控和民警自身安全防护的丰富经验,协同华智交共同研发设计出“双挂绳”和“支架”两种支撑结构,以满足不同场景条件的使用需求。
在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公安部交通安全研究中心相关专家的指导下,二分局与华智交研发人员就版面设计、标志支撑等细节反复研究,按照国标与行标的规定,并融入在落地试用过程中征集到的一线民警反馈的意见/建议,将“双挂绳”结构运用于路锥之上,实现全透导光发光标志与新型柔性交通锥相结合,组成交通事故管理标志套件,满足结实轻便、收取快捷、占用空间小、适用于各种天气环境的使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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