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GB5768-2009道路交通标志与标线对标志的设计要求。
2、标志表面采用IV级反光膜,底色为蓝色,边框白色。
3、采用交通专用发光模组,光色、光强依据信号灯标准要求;
4、发光模组亮度:最暗环境下平均值为2000lux;最亮环境下平均值为9000lux;
5、白天、夜晚发光视认距>250m;发光可视距>800m;
6、标体材料:专用铝合金自密封箱体式结构;
7、标体内各电子元器件、控制器需采用二次密封,整体须满足防盐雾,防结露、防锈蚀、防雷要求,防水、防尘等级:IP55;
8、使用寿命>8年;
9、耐晒度>7级;
10、耐候性>8年;
11、安装结构:标体背面设置剂型铝合金背槽(背槽设置分横杆、竖杆用两种配置);采用抱箍、螺栓安装;
12、满足在线维护、更换发光模组及控制电路板。